县、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安环局,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进一步适应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吸收更多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家学者,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切实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决定组织开展第一届铜陵市应急管理专家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主要任务

  (一)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地方法规、 规章、政策、规划的研究、论证以及有关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制定,以及相关学术研讨交流和专题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分级评估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以及为其事故调查分析并提供技术支持。

  (三)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技项目验收、成果鉴定以及技术与产品的研发、推广工作,以及装备与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方案编制及其验收评审工作。

  (四)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行业领域内突发事件(故)应对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故)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决策建议,并为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提供技术支持。

  (五)参与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台风防御以及地质灾害等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持。

  (六)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它相关活动并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二、专家组专业范围及组别

  根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遴选以下领域的专家组成员:

  (一)非煤矿山专家组;

  (二)化工及危化品专家组(含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油气管线等);

  (三)火灾防治专家组;

  (四)工贸行业专家组;

  (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家组(含交通及海事、建筑、特种设备、电力等);

  (六)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

  (七)防汛抗旱专家组;

  (八)减灾救灾专家组;

  (九)应急处置专家组;

  (十)政策法规(含新闻宣传)专家组;

  (十一)科技装备与信息化专家组。

  三、专家组成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了解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以及较强的理论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在本行业和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技)术知名度的专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对实际工作能力突出的专家,经研究后,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应急处置类专家,主要为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撑,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同时近5年内参加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良好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推荐防汛抗旱专业组的人选,应具有从事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应急救援等专业领域的工作经历。

  推荐工贸行业专业组人选的,应具有从事金属冶炼、煤气制备、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专业领域的工作经历。

  四、有关推荐要求

  (一)县、区应急管理局,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企业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实际,分别推荐相关专家人员。对推荐的专家人员,由市应急局综合考量后确定市应急管理专家人选。

  (二)部门、单位(公司)主要领导、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作为专家推荐人选。

  (三)已推荐为全国、全省应急管理专家组的人员,本次不再重复推荐,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其专业特长,直接纳入市专家库相关专业组。

  (四)对连续1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家组正常活动,或无故不接受市组织的检查督查、应急救援、决策咨询等指派任务的,视为自动退出,不再纳入本次市专家组遴选。

  (五)对曾发生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行业规范和廉洁自律等行为,或是在执行相关任务中降低标准、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作出显失公正或虚假的意见结论,以及被多次举报或被相关单位处分的,不得推荐。

  (六)符合上述条件的原铜陵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须重新推荐。

  (七)推荐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八)《铜陵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及《铜陵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除“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外,其它栏内容一律用电脑打印。

  各推荐单位对组织推荐的专家资料进行审查、汇总,并于11 月27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至tlyj1122@163.com。

  联系人:江建军、胡晓玉;联系电话:2121110、5882809。

  附件: 1、铜陵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2、铜陵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