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各有关部门,普济圩农场,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201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9年度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13〕19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林人〔2013〕57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67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10份(A3纸)。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由申报人签名。
4. 任现职以来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省人社厅规定可以不提供证件,但应将所学专业、证书号等有关信息注明以用于评审、核查)、聘任证书(聘期中断要说明原因)、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著作复印文章首页,论文复印全文),未公开发表的学术会议交流的专业学术论文(提供组织单位通知和论文集原件)、专业技术报告、实验报告原件。
7.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 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与评审表所贴照片同底)。
(二)单位报送材料
1. 县、区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函1份。
2. 事业单位岗位空缺证明(经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核准)。
3.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及电子档(A3纸)。
4.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1份,由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
5. 公示证明1份(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公示,并如实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相关表格可在铜陵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将按照有关规定,除对申报当事人在通报批评,取消其6年(含当年)申报资格外,还将通报所在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及审核人。并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对职称申报工作中严重失职的当事人调整工作岗位,严重违纪者给予纪律处分。
2.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
3. 评审费、面试答辩费260元(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执行)。
4. 申报人员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