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8〕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度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主要包括两类:

1.提升园。在现有的省级农民工创业园基础上,整合提升一批示范园。入驻企业不少于8户(其中由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原则上不少于40%),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80人;

2.园中园在现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园区,单独规划建设一批示范园。入驻企业不少于15户(其中由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原则上不少于30%),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

入园企业原则上为返乡农民工(含高校毕业生、城镇科技人员、退役军人)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下同),孵化培育期不超过5年。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带动就业能力较强、发展后劲较足、具备一定规模的中小微企业可适当延长扶持期限。

二、申报条件

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运营资格。运营单位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2.稳定的经营场地。提升园类场地建筑面积一般为4000平方米以上,园中园类场地建筑面积一般为10000平方米以上。租用场地建设的园区,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0年。用于服务对象使用的场地不少于全部场地(含公共服务设施)的80%,并有相对明确的功能分区。年均实际入驻服务对象(含电子商务平台)达40户以上或入驻服务对象年营业总额达1000万以上的孵化基地,可以适当放宽场地建筑面积限制。

3.完善的配套设施。有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能满足服务对象生产经营需要,为服务对象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公共会议场所、商务洽谈场所和后勤保障服务,并对服务对象实行场租减免等优惠。

4.健全的管理制度。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清晰,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准入退出标准,帮扶措施、考评机制及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

5.高效的管理机构。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有不少于3名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没有条件的地方会同人社部门组建不少于3名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

6.专业的服务团队。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专(兼)职创业导师不少于5人,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咨询、项目评估、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企业管理、企业诊断、市场营销、品牌策划、产业链对接、上市辅导等创业培训、实训、孵化及指导服务。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平台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申请表》(见附件1)。

2.运营单位资质(共建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可支配场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盖章的运营及导师团队人员花名册等。

3.《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服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4.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服务章程。

5.运营单位与服务对象签署的入驻协议或孵化协议,服务对象名册(见附件3)等;吸纳就业人员名册、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等证明材料。(服务对象营业执照通过部门间核查或者网络核验)

6.创业服务基本情况,包括兑现场租减免、物业减免、水电补贴、税费减免、融资贴息、社保补贴、就业补助等政策情况以及提供用工服务、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服务情况的相关材料。

申报单位通过创业服务云平台申请时,凡是能提供原件影印件的,一般不再提交原件;审查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原件。

凡是审查部门办理、审批、掌握的材料,可不要求申报单位提供。

四、申报程序

1.县(区)级组织申报。县(区)级人社部门牵头,会同同级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申报,经初审并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后,于1110日前向市级人社部门提请审核。

2.市级审核、公示。市人社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类别及要求,通过实地查验、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和市级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级政府审核确认,再报省人社、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备案。

3.省级备案、抽查。省人社、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委托第三方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备案情况作为后期拨付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是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重要抓手,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强化领导,加强规划,将其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创建符合条件的示范园。

2.严格申报方法。各地要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积极在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上进行申报,审核后抓紧组织人员在平台录入审核情况,及时公示确认上报。

3.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的扶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科技人员、退役军人入园创业,开展创业培训、税费减免等一条龙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王玮  

联系电话:0562-2126813

附件:1.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申请表

2.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服务情况统计表

3.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服务对象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