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申报书及汇总表,于2月2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发送至tljxxxh@163.com,同时在2月28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相关附件电子版请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张天宇,电话:2830468。
附件:1.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 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4. 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