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暨复审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1〕284号),我市将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复审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认定(备案)及复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220.180.238.191:8601/imp/views/login,系统将于7月31日开放填报),申请认定(备案)的孵化载体进入“认定备案”模块,申请复审的孵化载体进入“复审”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2.市科技局创新办负责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各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包括首次申请或复审),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原件一式两份)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办。
3.新申请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新申请备案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20年1月31日之前;参加复审的孵化载体为2018年(不含)前评审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及复审条件均按照《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执行。
4.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姜龙,市创新办综合科,0562-5880987;
附件:1.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2.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
3.2021年铜陵市省级孵化载体复审名单
铜陵市科技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