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用人单位建立高技能人才“师徒传承”制度,培养一批服务“制造铜陵”急需的高素质技术工人,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名师带高徒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名师带高徒”遴选活动。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名师”遴选对象为: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或达到相应技能水平,在劳动年龄内、具备履行带徒任务正常身体条件,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不低于带徒协议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2、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3、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4、被授予省级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类的称号;
5、被所在单位聘为首席技师、首席技能大师或列入紧缺型技能人才等,并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6、市政府认可的其他优秀高技能人才。
(二)“高徒”遴选对象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队伍中有良好职业素养,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技能人员。
名师带徒的职业(工种)应为本单位主体技能类职业工种,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范围内。
二、申报程序
(一)名师带徒工作由名师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或县区人社局推荐上报,市人社局按照公开、择优、严格程序原则遴选确定“名师带高徒”人员名单。
(二)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名师带徒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
2、业绩材料(800字左右,一式两份);
3、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主要技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退回),复印件两份。
三、申报时间
参加“名师带高徒”遴选工作的单位要填写《名师带徒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连同拟选名师资格及业绩材料,一并于10月22日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经遴选、公示,符合条件的名师在带徒协议生效后将获得2万元带徒津贴。省人社厅将津贴拨至名师所在单位账户,所在单位在到账后及时发放给名师本人。津贴主要用于名师带徒的场地完善、设备与耗材购置、名师劳务补助等有关方面。
四、有关要求
1、名师所在单位应组织名师、徒弟签署《名师带徒协议书》(一式四份,附件2),协议书以人社部门提供的模板为蓝本,可作进一步细化补充,经市人社部门盖章后生效。
2、名师带徒工作由名师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考核。名师应于带徒工作每满一个年度时,向所在单位提交亲笔签名的工作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人社部门存档。市人社部门适时开展绩效评价、专项检查,及时研判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指导并督促名师及所在单位高质量推进工作。
3、协议期满前,名师所在单位应积极组织徒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根据鉴定或认定结果等确认履约状态。名师所在单位在协议期满15日内对名师带徒情况进行考核,填报“名师带徒履约情况表(附件3)”,将履约情况、典型经验及时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对未履约或未完成带徒任务的,由名师所在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供情况说明(主要说明、下一步处理措施等)。
联系人:王思君 电子邮箱:tlrspxk@163.com
联系电话:2126815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