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铜人社秘〔2020〕15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市2019年7月-2020年6月份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通知所指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是指符合《关于印发安徽省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1号)文件认定条件,经县(区)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且年审合格的机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
二、申报时间:
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所属县区人社部门申报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间为员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返还(不包含员工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申报材料:
1、铜陵市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1);
2、铜陵市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花名册(申请享受补贴人员)(附件2);
3、企业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原件审核后退回);
4、工资支付凭证(银行转账凭证)。
四、申报流程:
报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经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公示后,按就业补助资金筹集渠道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