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 各地对照《通知》附件中“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标准的基地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各地上报的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1个。
2. 本次申报采用示范基地报送系统(http://sfjd.miit.gov.cn/register/)在线申报,由申报对象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具体步骤详见申报园区注册及填报操作说明(附件2)。各地推荐文件请于6月15日前报送规划处。
3. 为顺利开展国家示范基地创建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基地加入“示范基地创建申报QQ群”,群号为160652485,系统管理员将在群中发布重要通知,并进行问题解答。也可电话咨询,010-68200356(信息中心)/68200324(技术支持)。
联系人:谭俊、余硕硕,电话:0551-62871085。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 申报园区注册及填报操作说明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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