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铜陵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政策兑现奖补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现将2020年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政策兑现奖补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范围

凡申报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项目奖补的,申报主体为在铜陵市(县、区)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申报项目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相应获评(认定)文件或证书。商标属于共有商标的,其权利证书载明的第一顺序权利人为申报人。

    二、申报项目及标准

(一)实施商品品牌战略

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管理组织,给予不低于省级标准的一次性奖励;对新申请注册并核准的商标,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一个申请人拥有多个注册商标的,可按件分别获得奖励,但同一申请人当年累计可获奖励不得高于1万元);对新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中小企业进行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列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范围,给予注册费用补贴。

(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

1、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20万元。对列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企业的,通过验收后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5万元。列入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列入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

2、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20万元。对列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的,通过验收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经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企业,取得第三方认证机构合格单位证书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

3、对列入省年度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项目的,按评议费用的50%、最高20万元给予资助。对铜陵市专利权人与市外专利权人发生专利侵权纠纷的,一项专利维权案件胜诉结案后,按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产生的专家咨询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实际费用的50%、最高20万元给予补助。

三、申报时限

2021年8月24日至9月23日受理2020年度的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项目奖补申报,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人应在2021年9月23日前到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提交申报书面材料。

四、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1、所有申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补贴)项目均须填写《铜陵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补贴)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签字)。

3、申报奖补项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奖励的,需要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作出的认定(裁定)文书和商标注册证。

申请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奖励的,需要提供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领导小组作出的认定文件。

申请注册商标奖励的,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的,需要提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

申请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补贴的,需要提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具的马德里国际注册证,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和商标注册证费用发票。商标注册权利人、代理合同签约人和发票购买方名称三者必须统一。

(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

1、所有申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补助项目均需填写《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补助项目申报表》(附件2)。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签字)。

3、申报奖补项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及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知识产权评议等补助项目,还需提交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文件复印件。

申报知识产权贯标补助项目,还需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合格单位证书、安徽省合格单位证书复印件。

申报专利侵权纠纷域外维权补助项目,还需提供专利维权案件胜诉结案后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产生的专家咨询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公证费等相关付费凭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予以核对,原件核对后退回,申报材料用A4纸打(复)印,一式2份。

五、不予奖补申报情形

(一)不符合申报条件及奖补范围的;

(二)未按规定填写《铜陵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补贴)项目申报表》或《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项目补助申报表》的,提供材料不齐全的;

(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违法行为黑名单的;

(四)不得获得奖补的其他情形。

六、咨询电话

铜官区市场监管局     0562-2199208,6863786

义安区市场监管局              0562-8872081

郊区市场监管局                0562-5823250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              0562-3214618

铜陵市市场监管局     0562-2201163,2815218                             

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县(区)市场监管局或市市场监管局,建议现场申报之前来电咨询清楚。

   

附件:1.铜陵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补贴)项目申报表

2.铜陵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项目补助申报表

3.铜陵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项目奖励(补贴)申报汇总表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