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金科局、郊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和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铜政办〔2021〕11号)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条件

1申报企业为依法在我市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信用记录,拥有核心知识产权,且在某一领域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2上年度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上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二、产品条件

1产业方向明确。重点为新材料、集成电路与半导体、5G与大数据、新型电子元器件、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符合高新技术领域的创新产品。

2技术创新明显。产品涉及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有较大突破;或者应用新的技术和设计方法,对原有产品进行改进,性能指标有较大提升。

3知识产权明晰。产品及相关技术应获得国家授权并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临床研究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动植物新品种、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

4转化应用成熟。已完成中试,能够批量生产的样品原型、原机或小批量试制并经用户试用的产品。通过具有相应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评估,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和需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

5市场潜力显著。首次投放市场,尚未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对相关上下游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2年,已获批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安徽省工业精品、安徽省新产品的产品;已列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项目验收的产品,企业符合申报条件,自愿申请,可直接认定为创新产品。

三、申报材料

申报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认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认定申报书(附件1);

    2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4其他相关材料(如知识产权证书、用户试用报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

5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申报单位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认定填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材料装订要求:以认定申报书第一页作为封面,按照材料清单顺序胶装成册,建议编制目录清单,A4纸双面打印。

2县区推荐。县区科技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1年9月17日将纸质推荐函、2021年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各1份),统一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51号科技局窗口。

市科技部门受理申请后,将按照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纳入创新产品认定名单。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电话:                     2833433

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51号科技局窗口电话:   5827101

 

相关附件内容包括:1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认定申报书

                       2承诺书

                       3 2021年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推荐项目

      汇总表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