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度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范围

 

请各有关单位从安徽省经信厅网站文件公告或铜陵市经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制造强省和民营经济项目实施细则和申报通知,对照项目申报范围、重点、条件、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数及申报程序等要求,认真筛选,及时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企业申报。符合《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指南》、《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省经信厅通知要求在省经信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相关申报资料,提交县区、经开区经信部门初审。

2. 县区初审。县区、经开区经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开展核查,通过初审和核查的项目在企业云服务平台提交市经信局。

 

3. 市级复审。市经信局各对口科室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后报局专题会议研究,与市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厅。

 

(二)申报要求

 

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79号)规定,需对申报开展项目现场核查。除明确无需核查的项目外,县区、经开区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市核查比例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按子类分)的50%

 

各县区、经开区抓紧组织项目申报。企业网上申报端口将于82524时关闭(中国声谷202182824时);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将于9124时关闭(中国声谷20219424时)。各县区、经开区请于91日前在云平台将初审后的项目提交市经信局审核,并在云平台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县区经信部门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和项目核查情况。

 

其他相关要求见省经信厅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铜经信投资函2021143)         

2.《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申报指南》

 

3.《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

4.《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