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铜政〔2016〕49号)和配套修订文件,以及与市级基地牵头县(园)区政府(管委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以后补助方式,支持市级基地牵头县(园)区及企业建设。

 

1申报条件

 

赋予基地建设任务的各县(园)区

 

2、申报时间

 

每年一季度

 

3、申报材料

 

由各县(园)区对照《铜陵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考核办法(修订版)》提供相关材料。

 

4、组织单位、联系电话

 

市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工业科):盛雪松,电话:5880517;白涛,电话:5880503。

 

二、贷款担保项目

 

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研发和项目建设融资。

 

1、申报条件

 

符合市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条件。

 

2、申报时间

 

贷款担保按需随时申报。

 

3、申报材料

 

市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的相关材料。

 

4、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魏琴,电话:2685507。

 

5、申报程序

 

企业向市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三、奖励补助项目

 

用于以下五个方面:国家级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平台建设补助;新认定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奖励;新认定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的牵头县(园)区工作经费补助;年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奖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服务经费。

 

1、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我市范围内;

 

(2)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稳定、素质较高;

 

(3)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先进的技术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4)企业管理和运作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时间

 

奖励补助于2019年7月30日前申报。其中,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服务经费按需随时申报。

 

3、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请提交一式两份(盖章)。具体如下:

 

一是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平台建设补助。提供企业申请报告、国家或省相关批复证明文件。

 

二是新认定的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工作经费奖励。提供县(园)区政府(管委会)申请报告、省相关批复证明文件。

 

三是首次认定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奖励。由市统计局提供补助名单,县(园)区发改部门核实名单后通知企业提供申请报告。

 

四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奖励。由市统计局联合市发改委提供补助名单,县(园)区发改部门核实名单后通知企业提供申请报告。

 

4、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工业科):盛雪松,电话:5880517;白涛,电话:5880503。

 

5、申报程序

 

县(园)区负责组织属地企业(含省属、市属企业的子公司)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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